山东政法学院场馆使用申请表
填表日期:
活动名称
活动地点
举办单位
负责人
联系电话
使用时间
参加人数
申请活动范围
活动内容
责任老师
签字: 年 月 日
院系处室
领导意见
负责人签字: 盖章:
年 月 日
主管人意见
注:1.此表一式两份,审批后,一份由操场负责人保存,一份交回相关部门备案。
2.举办单位在举办活动时要保持会场卫生,听从管理人员安排,不得损坏各类设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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